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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制定互联网粮食行动计划阴石蕨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黑龙江:制定“互联网 粮食”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实施“互联网 ”行动战略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互联网 农业”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粮食局《大力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结合本省粮食行业发展实际,制定黑龙江省“互联网 粮食”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互联网 粮食”为载体,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驱动,以深化粮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服务为主线,以粮食流通购、销、存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协同共享、保障安全为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需求导向,利用原有信息化管理基础和网络信息技术,强化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传统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行业管理和有效监督,全面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民卖粮增收,加快实现我省粮食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通过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纵向上联国家粮食局、下通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横向与中省直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覆盖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油加工企业的实用安全、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全省粮食动态信息系统。

创新现行粮食市场运行机制,提高粮食交易活动和收益本地化程度,减少农民卖粮中间环节,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创新粮食库存管理和监管手段,提升粮食流通监管能力,实现对粮油库存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情况的动态监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有序推进粮食行业业务协同和政务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能,满足公众需求。

粮食行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共享服务和业务协同能力明显提高;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信息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粮食流通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粮食电子商务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全省粮食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设任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全省粮食系统建设“一个粮食流通数据中心”,构建“粮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粮食资源管理平台”,形成一个与国家粮食局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共享的网络综合服务系统。

(一)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围绕粮食购销、统计、储运、财务、加工、管理等业务环节和监管需求,建设具有大数据、云计算功能的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实现粮食数据资源的汇聚和共享。采集处理各环节信息和相关政策法规,实现粮食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信息处理自动化。利用数据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实现不同历史时期各类粮食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提升对粮食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能力。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支撑。

(二)两个平台。

1.粮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依托粮食流通数据中心,以龙粮网、省粮食局门户网为基础,建设为社会和市场提供市场信息、网上交易、物流配送、融资结算、信息发布、政务信息的综合服务平台。

2.粮食资源管理平台。利用内部网络,依托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建设包括宏观调控、仓储业务、粮食加工、质量安全、财务会计、监督检查、军粮供应等管理功能,对内提供决策参考、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监督检查;对下加强指导、强化智能化管理、数据分析的资源管理平台。

三、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 信息服务”。建立基于大数据支持的市场信息分析和省、市、县、企业的四级市场信息监测系统,通过采集、整理、分析、发布粮食供求、市场价格和粮食物流信息,更加真实有效地为政府、企业、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以龙粮网和黑龙江粮油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闻媒体为平台,实时对社会公开发布粮食市场相关信息,避免各种利用消息炒作市场价格、扰乱流通秩序、制造紧张混乱的不良市场行为。

(二)“互联网 粮食营销”。以粮食交易所建设为载体,改变传统、分散、封闭的粮食市场营销模式,开展电子订单交易、电子中远期现货交易、网络化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等现代粮食市场营销模式。以粮食现货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为核心,有机融合粮食收储加工、物流配送、融资服务、营销网络、市场客户等粮食流通资源,采用统一竞价成交,统一资金结算,统一实物交收,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吸纳农户、合作社、经纪人和经营企业通过网络入市交易,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费用支出,增加农民收入。

(三)“互联网 物流服务”。结合现有粮食交易平台系统、粮食动态信息系统以及大型企业物流网络系统,采集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部门的基础物流信息,建立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全国和区域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形成物流信息化服务体系,提升粮食物流信息监管和共享水平,提高粮食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交易所交易的、产销合作及“金秋会”成交的合同提供物流支持。

(四)“互联网 政务服务”。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依托省政府和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形成统一完整、安全可靠、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我省粮食流通工作进展情况,满足政务应用需要,促进粮食行业政务公开;规范各类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利用互联网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取得合法资质,入市开展经营;有序推进粮食行业业务协同和政务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能,满足公众需求。

(五)“互联网 宏观调控”。依托粮情基础信息采集平台、粮情监测预警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粮油市场监测信息的实时汇聚和动态更新、对短期粮食价格走势的动态监测预警和对粮食应急网点信息的动态管理。建设地方储备粮的库存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库存粮食标识制度,实现库存实物信息化管理。

(六)“互联网 智慧粮库”。在仓储设施专项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库存粮食识别代码全覆盖,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传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手段,建设具有开放性、可扩展性的粮油仓储业务管理体系,实现仓储业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逐步实现库存粮食识别代码关联信息自动化采集,赋予库存粮食唯一的“身份标识”,实现粮食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探索实现粮情监测可视化,逐步实现温度、湿度等数据的自动采集;探索实现企业安防的自动预警。

(七)“互联网 粮食加工”。运用互联网数据库等技术,建立健全粮油加工业监测运行分析系统,对粮油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运行状况、产品营销、品牌建设、利税水平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提高粮油加工行业运行分析研判和信息发布等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加工企业加快发展。

(八)“互联网 质量监测”。建立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信息预警系统、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和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采集源头数据、记录仓储变化、跟踪流通路径、追溯质量源头、严格过程控制、确保质量安全;动态掌握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日常质量监管工作和粮食经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强化层级监管,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

(九)“互联网 财务管理”。建设“高效、便捷、安全、稳定”覆盖全省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互联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广粮食会计核算电算化,建立起规范、统一、高效的粮食会计核算电子信息数据处理与交互,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和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建立粮食财务报表报送专用数据传输网络,实现省、市、县直至粮食企业的互联互通,提高财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粮食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完善财务监督功能,实现重要财务指标智能分析,提升粮食财务信息评价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十)“互联网 监督检查”。建设粮食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有序推进省与市县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各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化和管理智能化,提升粮食流通监管能力。以粮情基础信息采集平台为依托,开发粮油库存动态监管系统,按照设定检查要求,实时提供特定监管对象粮油库存管理状况,实现对粮油库存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情况的动态监管。开发粮油库存检查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库存检查工作效率和水平。建立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动态掌握各地涉粮案件受理、立案、查处、结案、归档等信息,网上跟踪案件办理进度,指导各地行政执法工作;建立网上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动态掌握粮食经营者基本情况,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粮食经营者诚信管理水平。

(十一)“互联网 军供管理”。加快军粮供应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军粮供应管理系统,提升军粮供应信息统计分析能力,增强军粮供应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军粮供应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军粮供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财务核算电子化,优化整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军粮仓储信息和质量监管系统,实现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开发军粮应急保障系统,提升应急指挥管理、应急物资管理、应急资金管理和应急演练保障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互联网 粮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要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政策资金、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级负责推进。充分认识“互联网 ”是全面渗透各个行业的技术变革、“互联网 粮食”是为了让农民粮食卖得更好的重大措施。要建立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推进落实。省局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全省“互联网 粮食”行动;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地“互联网 粮食”行动计划,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强基础工作,准确采集上传基础信息。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互联网 粮食”建设的相关管理办法,建立粮食行业信息资源分类、采集、共享、整合和保密制度,明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在信息来源、标准和交换中的责任和义务,探索建立统一规划下灵活、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粮食行业发展水平评价机制和项目建设评估机制。

(三)认真谋划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认真谋划项目载体,严格进行项目论证,强化规划引导,注重项目建设先进性、可靠性、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和省既定的各项支持政策,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工信、科技等部门的协同运作,多渠道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有序开展“互联网 粮食”项目建设;拓宽投资渠道,积极吸收社会资金,推动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完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推进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坚持多渠道培养与高起点引进人才并举,培养一批粮食信息技术创新团队和带头人;鼓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着力培养既精通粮食业务又通晓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建立粮食人才数据库,收录全省企事业单位粮食专家人才信息、粮食院校学员信息、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服务粮食流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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